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代拟了《铜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铜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于10月31日中午12时前书面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联系人:金耀华 联系电话:0919-318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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