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8-2030)征求意见汇总情况
来源:市中医药发展局 发布时间:2018-03-27 11: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中医药发展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完成了《铜川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8—2030年)(征求意见稿)》。2017年12月11日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意见,2018年3月16日又征集了社会各界意见,共收到回复函33份,反馈意见10条,经研究讨论,对其中7条予以采纳,3条意见因不符合工作实际未予采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送审稿。
  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一、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增加我市中医药发展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章节,未采纳;提出的目标任务应于《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铜川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等文件协调匹配,已采纳;提出把“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统领,以建成中医药强市为目标”修改为“以建成中医药强市为目标,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升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政策机制为重点”,已采纳。
  二、王益区政府办提出删除“允许取得乡村医师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内容,已采纳。
  三、市林业局意见提出将“中医药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修改为“中医药产业产值达到20亿元”,未采纳。
  四、市投资公司意见提出增加“我市四基地一医院建设”和“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探索医院信息化系统向医生、用户手机端的延伸,配合治未病体系,形成完整的居民健康管理系统,形成医疗大数据,为行业决策提供依据”两方面内容,已采纳。
  五、市财政局意见提出将“利用市政府每年5000万元的中医药产业发展资金”修改为“各区县要设立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建立激励奖励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产业各领域的扶持力度”,已采纳。
  六、市农业局意见提出删掉“建设铜川市药用动植物种质库和标本库,健全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一段,已采纳;提出增加“加大财政投资,增加工作经费,设立中药材种植专项资金”,未采纳。
  未采纳意见建议:
  一、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增加我市中医药发展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章节”。参考中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均无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章节,建议未采纳。
  二、市林业局意见提出将“中医药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修改为“中医药产业产值达到20亿元”。因为根据统计局数据,2017年全市中药饮片加工产值5.53亿元,中成药生产产值12.94亿元,合计达18.47亿元,不符合市政府发展中医药产业的目标,建议未采纳。
  三、市农业局意见提出增加“加大财政投资,增加工作经费,设立中药材种植专项资金”因为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已涵盖种植、加工、流通、研发、文化、应用等项目,建议未采纳。


网络编辑:杨凡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