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9-12-02 18: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王西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建议》(第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参保人员因失能或部分失能需要医疗护理的现状,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在“十三五”期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进一步健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目标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在进行顶层设计,研究制度框架、基本政策和推进思路,先前已在广东、湖北、四川等地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虽然我省不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省份之列,但我市关于长护保险也在积极探索和研究之中。
  我市人口老龄化极为严重,预计到2020年将迎来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等老年人大幅增加,老年人医疗消费需求将进一步增大,我市将面临日益沉重的长期护理保障压力,因此,探索建立统一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基于此,我们下步将会同财政、民政、卫健委、老龄委、人社等部门加大调研力度,对制度设计进行研究论证和科学测算,加快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步伐。
  一是借鉴广东、湖北、四川等地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取得的实践经验。以医疗保障和护理保障适度分开、医疗和养老有机结合为制度核心,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基础上,通过“医养结合”破解“医养两难”,实现“护有所保”。二是探索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模式,稳定的资金来源,实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三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险服务保障。四是探索建立社商合作模式,在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经办管理基础上,不断总结相关经验,通过政府招标,加大拓展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范围及内容,同时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探索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护理保障体系。五是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有关精神尽快制定相关政策,从医院专护设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就医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编制、康复项目确定、专业人员护理培训等五个方面入手,积极研究,出台操作规范,为老年人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提供方便。六是组织力量探讨研究,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成立课题组专家学者,就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了《铜川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设研究》报告,为我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了参考。七是以医院专护、护理院护理、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四种护理模式为制度运行基础,满足失能老人的不同护理需求;八是加快护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专业护理人员及老龄护理人员的培养,大力推行护理人员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养老护理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于2019年6月开始,针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展开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从2020年起会同市民政、卫健、财政和人社等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符合我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积极争取在我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

                                       

                                                       铜川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5

(联系单位:市医保局   电话:285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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