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信用办 发布时间:2018-03-14 15: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文件名称

决策依据

草案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
  
《陕西省政务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分工》(陕发改财金〔2017〕1412号)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强化政府履职尽责监督,建立健全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整治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循序渐进、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各部门诚信行政水平,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政府形象,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二部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二是坚持政务公开;三是坚持勤政高效;四是坚持守信践诺。
  第三部分: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二是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三是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
  第四部分: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三是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四是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第五部分: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二是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三是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四是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五是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六是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
  第六部分:健全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工作协调;三是健全规章制度。





网络编辑:乔诚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