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川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来源:市政府外事办 发布时间:2020-04-29 16: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建议在第三条内增加:“在本市制定社会治理重大政策、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效能、促进民生领域重大政策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后取得良好综合效益的”。

采纳,在第三条内增加:“在本市制定社会治理重大政策、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效能、促进民生领域重大政策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后取得良好综合效益的”。

2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建议将第六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铜川市荣誉市民提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信息,与其保持经常联系,邀请其参加相关活动,收集他们的工作建议,并及时予以回复”修改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铜川市荣誉市民提供或通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信息,与其保持经常联系,邀请其参加相关活动,收集他们的工作建议,并及时予以回复”。

采纳,修改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铜川市荣誉市民提供或通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信息,与其保持经常联系,邀请其参加相关活动,收集他们的工作建议,并及时予以回复”。

3

市司法局

文本第二条表述 “华人”与该条其他表述的范围重复、规范“港澳台同胞和国内非本市公民”的表述。

采纳,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市外人士,包括外国人、华侨和其他市外人士”。 

4

市司法局

文本第五条“免费游览铜川市内相关景点”无指定依据,建议删除。

采纳,删除“免费游览铜川市内相关景点”。

5

市司法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设有效期。删除“2014年……废止的表述。

采纳,修改为“本办法自2020年X月X日起施行,2025年X月X日废止”。

6

部分已授予荣誉市民

建议将“第四条(三)……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将荣誉市民人选名单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修改为“第四条(三)……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将荣誉市民人选名单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5个工作日”。

采纳,修改为“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将荣誉市民人选名单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5个工作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新区管委会、市科协、市侨联、市贸促会、耀州区政府、王益区政府、印台区政府、宜君县政府、耀州区外事办、王益区外事服务中心、印台区委外事服务中心、宜君县政府外事办无意见。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屈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