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征求意见 |
采纳 |
备注(未采纳原因) |
1 |
市财政局 |
一、将三、保障措施(三)加大金融支持中“设立铜川市农业投资担保基金,解决畜牧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政策,创新实施肉羊、奶山羊政策性保险,肉羊、羊乳、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修改为“利用现有铜川市产业合作发展基金,解决畜牧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养殖业保险支持力度,创新实施肉羊、奶山羊政策性保险,肉羊、羊乳、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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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人社局 |
将三、保障措施(四)强化人才支撑中“每个团队每年补助研究经费100万元”修改为“每个团队补助研究经费100万元”。 |
未采纳 |
与财政局意见类似,以财政局意见为准。 |
3 |
市国土资源局 |
将第6页“区县人民政府要将畜牧业设施用地纳入当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为“区县人民政府要将畜牧业设施用地与当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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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意见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环保局、王益区政府、耀州区政府、宜君县政府、印台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王益区农林局、耀州区农业局、宜君县农业局、印台区农业局、新区农村工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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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县政府和农业部门共17个单位,意见共4条,已采纳3条,未采纳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