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决策依据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0-05-14 15: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文件名称

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

《铜川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

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方案》(讨论稿)共5个部分40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为保护市场主体,打造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组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
第二部分为优化市场经营,打造便捷度最高的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为: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方便登记财产,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推行纳税“最多跑一次”,打造“税银互动”品牌,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持续优化金融服务,规范涉企保证金,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行业协会管理。
第三部分为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办事效能最优的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为: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切实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提高退税效率,提供优质的进出口服务,取消水电气暖报装不必要的前置事项,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一批先进经验。
第四部分为强化监管执法,打造公开透明度最大的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探索试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扎实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第五部分为加强法制保障,打造公平公正度最好的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为: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建立涉企纠纷解决机制。


  附件: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