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加快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奖补办法(试行)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9-11-12 14:2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文件名称

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铜办发〔2018〕2号),《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铜发〔2010〕8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7〕34号),《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8年),《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意见的通知》(铜发〔2017〕20号)           

《奖补办法》由十一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阐明了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第二部分阐明了坚持重点支持,坚持奖优扶强,坚持融合发展的奖补原则;第三部分至第四部分阐明了财政、土地支持政策;第五部分至第八部分阐明了对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发展,康养温泉、室内冰雪、特色民宿、举办体育精品赛事、研学游发展等重点业态,景区提升品质、特色文化旅游体育特色小镇建设、旅游星级饭店发展、工业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文创产品研发、旅行社做大做强等品牌建设,宣传营销方面的奖补;第九部分阐明了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支持;第十部分阐明了对未尽事宜的奖补,阐明了《奖补办法》的解释单位,奖补时限的计算;第十一部分阐明了《奖补办法》的发布日期和有效期限。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 
     《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铜办发〔2018〕2号)
     《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铜发〔2010〕8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7〕34号) 
     《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8年)
     《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意见的通知》(铜发〔2017〕20号)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