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19-05-18 10: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文件名称

决策依据

草案主要内容

铜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9〕13号)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包括指导思想、改革内容和主要目标。按照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实施改革,2019年底前,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2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是统一审批流程。
主要包括强化前期策划评估,整合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阶段,推行联合踏勘,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招标投标。
第三部分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第四部分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主要包括“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第五部分是统一监管方式。
主要包括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第六部分是加强组织实施。
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做好宣传引导、严格督促落实。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9〕13号)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