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0-05-14 15:1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着力创造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便捷度最高、办事效能最优、公开透明度最大、公平公正度最好的“五最”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保护市场主体,打造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着力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落实市场主体公平待遇。
  具体措施:
  1.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适时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长期推进)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深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做好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牵头,长期推进)
  3.加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规范招投标监管全过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4.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不对特定企业或市场主体规定税费优惠政策,不将财政支出优惠政策与企业及其投资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市财政局牵头,长期推进)
  5.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办理涉企案件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严格依法使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对企业财产严格依法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市公安局牵头,长期推进)
  6.组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在全市经济社会律师服务团组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开通法律在线咨询服务,拓展服务渠道,定期发布法律风险预警提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救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牵头,2020年完成)
  二、优化市场经营,打造便捷度最高的营商环境。
  围绕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更多活力、提高竞争力。
  具体措施:
  7.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全覆盖,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加快推进产品准入改革,稳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压减工作。积极探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先证后查”,有力推动监管重心向事中、事后转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长期推进,2020年9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8.实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制度,建立和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市商务局牵头,长期推进)
  9.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实施全市涉企收费及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检查,加强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力度,随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检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长期推进)
  10.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企业开办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全流程在线申报,确保全面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2.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使用手机APP在线申报,提供用电报装“不见面”服务,客户线上提交用电申请、查询业务办理进程、评价服务质量,无需往返供电营业厅,客户报装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3.方便登记财产。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4.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整合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因地制宜设立“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一窗受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20年完成)
  15.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在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安放自助查询设备,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阅用途、面积、抵押情况、限制信息和地籍图等登记资料。(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20年完成)
  16.推行纳税“最多跑一次”。制定“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实现纳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市税务局牵头,2020年完成)
  17.打造“税银互动”品牌。在推出“税银e站”、开通电子税务局“税银互动”模块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税银企合作,建立“纳税信用打底、服务产品搭台、市场主体点餐”的运作新机制。(市税务局牵头,长期推进)
  18.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探索“财税一体化”,实现企业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表数据自动转换,逐步扩大“一键报税”范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发票配送,选择提货方式、配送地址、配送公司、申领份数,税务部门提供发票配送上门服务。(市税务局牵头,长期推进)
  19.持续优化金融服务。用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机制,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强化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引导做好企业直接融资项目常态化路演。(市金融办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20.规范涉企保证金。开展涉企保证金核查,依据省上修订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0年版)》,梳理制定我市涉企保证金清单。(市工信局牵头,2020年完成)
  21.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铜川)升级完善,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示、市场权益和信用惩戒工作。(市信用办牵头,长期推进,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22.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完善法律服务网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23.规范行业协会管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开展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交叉检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减少强制、重复收费及严重超过市场价格收费等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和违规开展评比表彰认定行为。(市民政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办事效能最优的营商环境
  围绕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惠企便民的高效服务。
  具体措施:
  24.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厘清各部门权力责任事项,加快并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对划转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审批透明度。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确保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25.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牵头,持续推进)
  26.切实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开发建设“税企掌上通”,加强税务机关与中介机构的日常沟通联系,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状况采取分类管理。(市税务局牵头,长期推进)
  27.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提高退税效率。进一步简化企业报送资料,退(免)税审批手续办理,积极推进无纸化退税和退税申报工作,实现无纸化退税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全覆盖和业务“网上办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审核无问题的企业确保及时退税,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出口企业退税分别在5、10、15、20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商务局牵头,2020年完成)
  28.提供优质的进出口服务。将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办理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备案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即报即备,并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容缺办理”力度。同时依托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应用功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在线办理窗口。(市商务局牵头,2020年完成)
  29.取消水电气暖包装不必要的前置事项。对涉及企业办理水电气暖报装和办理外网工程开挖许可证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30.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保留、取消的意见,全面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方便群众、企业办事。通过受理群众、企业投诉、检查等手段,评估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效,坚决杜绝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继续存在或变相存在。(市司法局牵头,2020年完成)
  31.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标先进地区,推广借鉴先进经验和改革举措。学习宝鸡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咸阳市“互联网+”大走访平台、西安市莲湖区市民中心自然人和法人生命树等省内先进做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强化监管执法,打造公开透明度最大的营商环境
  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为促进公平公正监管、更好实现公平竞争提供基本遵循。
  具体措施:
  3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文化、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制订印发我市五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2020年10月前完成)
  33.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市市场监管局、市信用办牵头,长期推进,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34.探索试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关注企业需求,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更好支持新业态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长期推进,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35.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提高执法行为公信力。(市司法局牵头,长期推进,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36.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以“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为基础,不断推进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信息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使“互联网+调解仲裁”真正起到方便群众、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市人社局牵头,长期推进)
  37.扎实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聚焦公用事业、原料药、建材等民生领域,加大力度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加强法制保障,打造公平公正度最好的营商环境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法规政策实施的科学性,加大涉企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强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具体措施:
  38.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牵头,长期推进)
  39.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市司法局牵头,2020年完成)
  40.建立涉企纠纷解决机制。组建重点行业纠纷调解团队,在易发矛盾冲突和纠纷的劳资、消费、物业、职工维权、交通事故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专职化人民调解队伍。(市司法局牵头,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附件:关于《铜川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