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魏永斌等按期任职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17: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铜组函〔2017〕115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同意,魏永斌等4名同志按期任职,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算起。
  魏永斌为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员;
  李 锋为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副县);
  李 宁为市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罗俊洛为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网络编辑:机要科
信息审核:机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