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复函
铜编办函〔2018〕29号
来源: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8-09-05 14:4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类  别:A

签发人:李延新


尊敬的邓亚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区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的建议》(第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办及时对各区县、乡镇(涉农办事处)承担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护的机构进行了摸底,结合区县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铜发〔2018〕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通知》要求,2018年5月2日市编办室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区县、乡镇(涉农办事处)承担农村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护机构的设置问题。   

  市编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区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乡镇(涉农街道办)农村公路管理所的通知》(铜编办发〔2018〕23号),设立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牌子分别挂在各区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主要负责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   

  在市新区管委会内设的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的人员。   

  设立乡镇(涉农街道办)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挂在乡镇(涉农街道办)公用事业服务站,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的人员。   

  至此,我市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和管护体系。今后,我办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市机构改革的要求,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使我市的有关农村公路的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持续为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铜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市编办 电话:318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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