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社〔2011〕102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社会化发放,县(区)级住建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情况,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农户,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