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申请问答——
保障房申请需提交哪些资料?流程是什么?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04-28 08: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保障房申请需提交的资料有——
  1、铜川市城市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现住房证明。
  2、铜川市进城务工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及在铜工作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现住房证明。在铜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大中专毕业证。
  注:1、家庭年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提供,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
  2、现住房证明材料,由房屋产权部门出具。
  保障房申请的流程是——
  保障性住房申请坚持“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原则。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
  可通过社区受理群众申请,也可通过市、区两级保障房管理中心(新区建设局)受理群众申请。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受理审核资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后,将资料转送相应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按原“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程序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流程。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新区建设局)受理审核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程序。社区受理也应在15个工作日完成“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程序。
  保障对象属于困难企业职工、环卫工人、新就业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申请公租房,由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对申请人保障资格一次性进行审核公示后,按属地原则纳入轮候对象范围,以提高保障资格审核效率。
  “三级审核,三级公示”流程——
  (一)社区(村委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并将申请资料上报户籍所在地、就业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二)户籍所在地、就业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三)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入户调查,并将符合资格的保障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保障资格。


网络编辑:贺萌颖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