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住改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陕建发〔2017〕3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住建局和市工商局联系。
附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陕建发〔2017〕374号)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