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对近期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疑义的,可在2017年11月8日到2017年11月21日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陈述材料需有个人签名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后,各企业于11月23日后到市便民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手续。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意见汇总表
2017年11月7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申请资质 |
审批意见 |
1 |
铜川浩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同意 |
2 |
铜川创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三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