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2017-03-17 09: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指导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3)组织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和广播影视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市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6)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管理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8)负责全市各级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领导铜川人民广播电台、铜川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9)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推广运用高新技术,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专用频段和频率;管理全市或跨市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参与拟定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10)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市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印刷业。
  (1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大案要案;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2)负责全市内部资料、报刊的印刷、发行审核、申报工作;依法对报社驻铜记者站进行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13)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宣传和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4)负责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2、单位性质:铜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2017年度工作任务:
  (1)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任务。
  (2)积极参加陕西省第八届艺术节,做好第四届药王节演出工作。
  (3)实施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工作以及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日群众文化活动。
  (4)扎实开展“扫黄打非”等各类文化市场执法行动,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5)加大文化产业发展力度,积极培育规模以上文化企业。
  (6)做好广播电视宣传,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完成承担的各项省考指标任务.
   4、经费管理方式、人员、资产情况:
  铜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文化艺术科、宣传管理科、广播影视科、新闻出版科(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市场科、局监察室。机关行政编18名,司机编制1名;实有21人。经费管理方式为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有:铜川市群众艺术馆、铜川人民广播电台、铜川电视台、铜川图书馆、铜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铜川书画院、铜川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铜川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铜川市演艺中心、铜川市广播电视监测站。其中铜川市群众艺术馆、铜川人民广播电台、铜川电视台、铜川图书馆、铜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铜川书画院、铜川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铜川市广播电视监测站的经费管理方式为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铜川市演艺中心、铜川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经费管理方式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下属单位事业编制296名,实有216人。2016年底全系统固定资产9944.1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总收入预算为3517.8万元,总支出预算为35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3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万元221.21万元),项目支出1319.5万元。
  (1)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全年收入预算951.04万元(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1.1%(原因为增加了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创作专项经费);局下属单位全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6.76万元,较上年增长19.2%(原因为项目收入预算增加),非税收入260.5万元,较上年增加21.1%(原因为市秦腔剧团非税收入较上年增加)。文化广电系统全年收入预算合计3517.8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7.3万元,较上年增加13.16%(原因为增加了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创作专项经费),非税收入260.5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全年支出预算为95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4万元;项目支出725万元。局下属单位全年支出预算256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26万元;项目支出594.5万元,其中非税安排支出260.5万元。文化广电系统全年支出预算2566.7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6.26万元,非税安排支出260.5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31.1%(原因为2017年增加了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创作专项经费)。2017年全系统公务接待费预算11.10万元、车辆运行预算17.50万元.我局已经制订了详细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管理、节省开支。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1万元,其中支出预算安排办公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费1.5万元、差旅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17年全系统公务接待费预算11.10万元、车辆运行预算17.50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9万元,原因为我局已经制订了详细的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管理、节省开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年度计划5087.3万元,年度执行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指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为构建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的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战略性文化惠民项目。
  4、文化产业: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网络编辑:贺萌颖
信息审核:乔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