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切勿采摘和食用野生蘑菇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8-22 17: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期,部分地区发生了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由于野生毒蘑菇鉴别困难,而且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
  大多数野生蘑菇都含有毒素,不能食用。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随意采摘野生蘑菇。对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能放松警惕,不要轻易购买食用;凡是集体聚餐、举办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工地食堂禁止采购和烹调野生蘑菇,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若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头晕、头痛、四肢乏力、幻觉等症状,应尽快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救治,保留好蘑菇的样品和呕吐物供医生救治时参考,同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网络编辑:贺萌颖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