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多措并举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11-29 09: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近日,铜川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局《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实行报告登记管理,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聚餐人在50人(含5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聚餐人在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聚餐人在200人以上的由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前介入,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防控。现场指导人员提前对聚餐活动所用食品原料、餐饮具消毒以及厨师健康状况、环境卫生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现场笔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聚餐的食品必须按品种进行留样。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夯实主体责任。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县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夯实乡镇(街办)村居委员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办)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村居委员会、信息员的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等基层民间组织的重要作用,不断延伸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触角,拓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视野,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形成社会共治。通过广大群众浅显易懂的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绿色生活,文明聚餐的社会风尚,提高其对实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备案、现场指导等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组织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厨师、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和举办者的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加工操作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督促承办者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聚餐。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