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开展2020年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6-09 10: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重大政治要求,全面落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持续净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环境,保障公众用械安全,近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本次行动从6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分为企业自查、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三个阶段。一是检查网络销售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网络销售企业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网络销售企业销售的产品和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2019年“清网”行动和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网络销售企业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网络销售企业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发布虚假医疗器械产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2.网络销售企业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充分利用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网络监测功能开展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加大监测和处置力度。利用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开展全面监测和线索处置。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对涉及网站关闭或者屏蔽事宜的,及时通报网信、工信部门。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要及时列入异常名录;对于网络销售未经注册的产品,应当追查其来源,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售非法医疗器械产品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