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铜川市物价局
关于公布全市市际普通公路客运班线上限票价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4-10-29 15: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物价局,市运管处: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陕西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陕交发〔2014〕36号)和《关于做好我省道路客运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2014〕73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对我市市际普通公路客运班线上限票价(不含旅客站务费)进行了核定,各客运线路车型票价详见附件。新的票价从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本次核定的票价为上限票价,经营者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下浮确定具体执行票价,按照《陕西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物价局报送《陕西省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备案表》,并在车厢醒目位置公布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的票价表。汽车客运站要在醒目位置公布进站经营车辆客运班线车型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次运价调整宣传和解释工作,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关于购票、携带托运行包、打印客票等有关规定,在春运及节假日期间不得在上限票价以外加价售票,不得恶意竞争。各区县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加强行业自律,防止不正当竞争,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客运价格改革平稳实施。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铜川市物价局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陕西省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梯形表(铜川—长武线路)
     陕西省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梯形表(王家河—西安线路


网络编辑:许萌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