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脑心通胶囊等11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省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10: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神木县、府谷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现对脑心通胶囊等11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核定最高零售价格,具体价格见附表。附表备注栏中标注生产厂家的执行专利原研制或单独定价、优质优价价格,未标注生产厂家的为该药品统一价格。
  本通知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
    附表:脑心通胶囊等11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陕西省物价局
2015年4月10日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周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