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05-02 08:2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以来,我市聚焦社保扶贫、待遇水平提升、加强人社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等重点,多举措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加快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对已参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员在信息系统的身份标识工作,从2018年起,由财政为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员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同时,为摸清贫困人员底数,专门建立了贫困人员数据库,各区县确定专人负责。同时,从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120元,增加到每月125元,惠及我市7.21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稳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今年我市全面启动电子缴费渠道,城乡参保居民可通过铜川市人社局网站、铜川人社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金融机构自助服务终端办理保费缴纳业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收缴保费4713.66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8.75万人。
  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按照《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3月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收缴保费4713.66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8.75万人。
  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按照《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3月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各区县向群众广泛宣传资格认证的新方式,鼓励群众通过“铜川人社”手机APP进行自主认证,对行动不便的参保居民上门服务。目前,全市已通过资格认证2.9万人。
  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区县及时上报拟创建示范点名单,根据各经办机构实际情况,提出创建措施,完善硬件设施,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目前,各区县共上报拟创建示范点15个。
  围绕精准服务做好大数据共享和综合柜员制工作。为贯彻落实部、省“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部署,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经办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与相关专家多次深入座谈,目前已完成大数据应用调研和综合柜员制前期准备工作,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多跑一次”工作将借助大数据技术向智慧经办迈出坚实一步。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