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对象 |
脱贫目标 |
政策依据 |
建设标准 |
资金来源 |
管理办法 |
贫困村 |
通沥青 (水泥)路 |
《铜川市贫困退出实施意见》:贫困村退出标准之一,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
1. 《铜川市贫困退出实施意见》规定,贫困村退出标准为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自然村不属于通沥青(水泥)路范围)。道路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计划下达当年通村路建设标准,路面类型为沥青或水泥路面,道路通至行政村的村委会或学校、敬老院、公共医疗机构等公共活动、服务场所,且无返砂、灾毁等损坏路段。 |
行政村通畅工程资金包括中省补助资金、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和市、县区配套资金。 |
1. 责任划分。交通脱贫攻坚工作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县区人民政府是交通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主体;市脱贫攻坚办负责辖区交通脱贫攻坚工作,对各县区交通贫困退出进行考核和认定;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交通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对各县区交通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导,对贫困县、贫困村交通贫困退出进行抽查核查。 |
贫困县 |
通沥青(水泥)路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7% |
《铜川市贫困退出实施意见》:贫困县退出标准之一,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比例达到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