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基础设施脱贫退出标准
来源:市扶贫局 发布时间:2017-12-14 11: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考核
对象

脱贫目标

政策依据

建设标准

资金来源

管理办法

贫困县
贫困村

电力入户率达到100%

《铜川市贫困退出实施意见》 

1.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14号):220伏线路送电到户(包括偏远地区独立光伏发电的送电入户工程),确保居民照明、电器可以使用。
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国能〔2016〕73号):居民户应采用“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

中央预算内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营业区范围,由国网铜川市电力公司实施。


网络编辑:张璐瑶
信息审核:贺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