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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川市新区工委办公室
铜川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

来源: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12-07 09: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新区各有关单位:
  党报党刊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2018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对于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党报党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党委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门要大力支持,党委办公室要认真督促检查,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2018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禁搭车摊派
  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征订的重点党报党刊是指《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党建》《陕西日报》《当代陕西》杂志和《铜川日报》,其他各类报刊包括党报党刊所属子报子刊均不得列入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征订文件。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得采取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扣发工资等手段强制摊派、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收费、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
  三、落实订阅任务
  党的各级机关、街道党委,政府各级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及所属单位,城市中小学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公安、工商、税务系统的基层所及其它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解放军、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单位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按照订阅范围,落实订阅要求,保持2018年度党报党刊发行数量稳定。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党报党刊。
  四、保障订阅经费
  要大力推广将党报党刊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统一实施政府采购的做法。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党费,用于支持本地区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中小学校、企业的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必须首先订阅党报党刊。街办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党报党刊。
  中央已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将党报党刊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统一实施政府采购的做法,按照省、市要求,2018年度区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单位)党报党刊的订阅,继续实行财政划拨经费的办法。由区财政局根据区上下达给各单位的计划,将所需经费一次性划拨给市邮政局。财政划拨的经费务必于11月28日前全部到位;自费订阅单位务必于12月5日前到邮局订阅到位。
  五、扩大传播覆盖
  倡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开展向农村赠阅党报党刊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向我区贫困地区捐赠党报党刊。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党报党刊。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电信、邮政、银行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市级以上城市邮政报刊亭要设立党报党刊特约销售点。邮政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零售网点,逐步覆盖到县一级邮政报刊亭。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建设,不断拓展党报党刊的传播空间。
  六、严格执纪问责
  新区工委办、新区社会事业局要主动会同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报刊发行工作开展督查,要广泛宣传严禁其他类报刊摊派发行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发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违规发行举报制度,新区社会事业局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布,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违法违规发行报刊,受理的举报投诉原则上不转交被举报单位自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新区工委办公室   0919-3181043
                                                      新区社会事业局   0919-3382270

网络编辑:赵勇
信息审核: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