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发展、稳定增长,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工业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意见》(铜政发〔2016〕17号)精神,我局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将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是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陕财办综〔2016〕8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陕西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107号)精神,对我市目前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进行了汇总,编制出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二、目录清单之外直接缴入中央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参照财政部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执行,其余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企业有权拒绝缴纳。
三、执行中若国家和省上有新的政策出台,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
1.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2:
2.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3:
3全市性考试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4:
4.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附件5:
5铜川市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xls
铜川市物价局
2016年7月14日
网络编辑:王瑞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