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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总结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1-22 15: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统计局:

  铜川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普查取得了丰富翔实的反映新时代“三农”家底的基础数据,将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撑。为全面掌握各区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真实情况,深入总结普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大型普查水平提供可借鉴的建议,按照省局要求,市农普办决定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总结此次普查的成功经验与存在不足,对于其他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特别是下一次农业普查的开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请各区县根据本地区普查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梳理普查各个环节,听取各方面意见,务必将本次农业普查的特点、经验、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全面反映出来。

  二、全面总结,突出重点。此次普查涉及普查组织、方案设计、综合试点、普查员选聘与培训、资金物资筹措、宣传动员、现场调查的组织与登记、数据处理等多个方面,都需要认真总结,要突出本区县特点与重点,避免泛泛而谈。重点总结本地区普查组织工作的创新与难点,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因素,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与效率的办法,PDA的使用情况与改进建议,遥感测量在农业调查中的应用,改进普查工作的建议等等。

  三、提炼经验,剖析问题。从工作上、组织上、技术上等多个层面做好农业普查总结。特别是要总结在这次普查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普查各环节的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总结要在工作方法、思路上有启发式突破,要有深度,对问题要讲清楚讲透彻,供今后的普查参考借鉴。

  四、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区县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农业普查工作总结,形成农业普查总结报告报告,于1月25日前正式上报市农普办,并请同时发送报告电子版。

  

     联系人:常婧婧

     联系电话:0919-3185876

     电子邮箱:873422517@qq.com

             

                                 铜川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网络编辑:肖芝华
信息审核:杨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