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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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铜川市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计划的报告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9-05-15 09: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省水利厅:
  按照《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的通知》(陕节水发〔2019〕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计划报来,请审示。

 
铜川市水务局 
2019年4月30日 
  

铜川市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充分发挥水利行业节水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节水社会建设,按照全省范围内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坚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综合集成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将水利行业机关建成“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标杆单位,探索可向社会复制推广的节水机关建设模式,示范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二、工作目标
  2019年8月底前,市水务局机关建成节水机关;2020年5月底前,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印台区水务局建成节水型机关;耀州区、王益区、宜君县无独立办公场所的,将联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力争2020年底建成节水机关。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认真制定《铜川市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明晰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内容,细化创建工作步骤和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迅速推动全市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对标创建。要求各区县水务局要对标测评标准,因地制宜制定节水机关创建实施方案,深入分析节水机关创建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并强化节水机关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机关创建责任单位和分管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创建任务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全力做好创建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水务局将加大对各区县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各区县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重点抽查、评估,确保建设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实施信息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度慢、任务落实不实不细的,将予以通报,督促其认真整改,将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节水机关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四)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市水务局将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创建工作各方面,按照测评标准,严格对各区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报全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检查复核,对市级初步验收不通过的区县,狠抓短板弱项,印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制定各区县节水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和内容。
  (二)计划编制阶段:(2019年4月30日至5月31日)
各区县根据市上印发的创建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各项任务和指标,并于2019年5月底前将创建工作计划与措施报市水务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各区县根据编制的创建工作计划与措施,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并认真收集创建工作举证资料,完成创建工作自查报告,印台区水务局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告。
  (四)市级验收及整改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市水务局根据各区县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区县进行整改,印台区水务局创建工作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五)申报复核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对通过市级验收的区县,将创建资料报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进行检查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务局将积极做好本机关及各区县节水机关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水务局机关与区县政府联合办公的,要加强与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协调合作,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二)争取资金保障。市、县(区)两级水务部门将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用于对节水型单位建设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费用的补助,确保节水机关创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市、县两级水务部门将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节水宣传,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等节日开展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在本机关内形成“爱水、惜水、节水”的社会风尚。



网络编辑:安磊
信息审核:聂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