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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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4号
(总第222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7月2日至8月3日,对铜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铜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称“市旅游发展委”)为铜川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工作,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2017年5月以前单位名称为铜川市文物旅游局,2017年5月后更名为现单位名称。
2017年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主任(局长)1人,副主任(副局长)2人,科级干部4人,业务人员6人。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旅游管理科、市场促进科、安全督查科、文博事业科。直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耀州窑博物馆,县级建制;铜川市考古研究所、铜川市旅游市场稽查大队(铜川市文物稽查大队)、铜川市旅游服务中心,均为科级建制。
单位财务支出均执行联签会审。市旅游发展委运用铜川市市级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
(二)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旅游发展委年初预算18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57万元,公用经费29.25万元;本年追加预算3639.56万元(主要为健康养生产业展览会服务费190万元、旅游宣传资金1000万元、文物保护资金477万元、铜川博物馆建设资金1700万元);调整后预算为3825.38万元。
2017年上年结转1437.6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1437.65万元);本年收入3825.38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822.75万元,其他收入2.63万元);本年支出4623.79万元(其中:经费支出1786.33万元,在建工程2837.46万元);年末财政收回111.62万元;本年结余52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526.99万元,其他资金结余0.6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旅游发展委2017年度能够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和调整预算,财务核算基本规范清晰,财务资料较为齐全,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财经法规规定,能执行财务联签会审制度。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分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25985.90元。
(二)铜川博物馆筹建处长期租用公务车辆,涉及金额3600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铜川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