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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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农业局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8-02-12 17: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县区农业(林)局、新区农村工作局:
  为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加强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区农业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要把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切实增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问题隐患
  各县区农业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围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饲料投入品、生猪屠宰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强化残留监测,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伪劣农药行为。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箏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抽检力度,强化奶站和运输车监管,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加大经营使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物质等行为,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屠宰操作规程,切实做好病死畜禽及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三、实施监督抽检,强化检打联动
  市农业局将于2月初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市级农产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对春节期间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和冬季瓜菜主产区、生产基地、养殖大户,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各县区农业局要组织实施好本辖区监督抽检工作,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提升短板为导向切,切实发挥监督抽查的作用,检测单位和执法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处理,同时,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四、严格应急值守,及时应对突发问题
  节日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和消费市场稳定。
  五、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
  春节期间,各县区要加强宣传培训,采取治理整顿和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春节期间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各县区农业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请于1月30日之前报来2018年2月1日至28日每天的农产品安全监管值班名单(附件),并与3月1日前将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报送市农业局综合科。
  联系人:田亮

  电话:3183529,
  邮箱:1518378668@qq.com。


铜川市农业局
2018年1月19日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