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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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复函

铜林函(2017)56号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5-27 14: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林业局

类  别: A

签发人:贺满仓


苏小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玉皇阁水库鸟类保护区的提案》(第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促进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2010年1月,我市申请建设铜川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得到国家林业局批复试点,2015年12月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授牌,正式列入“国家级湿地公园”。其范围为北起新区坡头镇牛村牛河组、南至玉皇阁水库坝体,东、西界为水域两侧向上到侵蚀沟的上沿线;南北长10.3公里,东西宽3.2公里,总面积1314.5公顷。玉皇阁水库全部在湿地公园范围之内。该湿地公园野生动植物种类丰富,有高等植物近100种,野生动物67种,鸟类54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1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白琵鹭、雀鹰等8种,省级重点保护及“三有”动物大白鹭、苍鹭、鸬鷀等45种。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6年7月,根据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加快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功能,市政府批准成立了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新区管委会下属科级事业单位,具体负责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市林业局履行行业监督指导职能。新区管委会开展了一系列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制作了《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控制图》、起草出台了《铜川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告》,奠定了湿地保护管理的基础。二是加强湿地日常巡护监管。劝导制止破坏湿地环境不文明行为35起,查处湿地范围内违规建设行为2起,强化了湿地保护管理能力。三是加大湿地保护宣传。联合发起了“保护湿地、关爱家园”为主题的湿地保护倡议,发放倡议书500余份。在重点区域设置宣传牌15个,悬挂横幅6条。借助文化下基层活动,深入湿地公园范围内街道、村组开展集中宣传,着力提升公众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
因机构不全、人员不足、宣传不够、体制不顺,我们的保护管理工作还有不到位之处,如您反映的“向库区排放各类工业、生活污水”、“在库区内倾倒各种垃圾、钓鱼、游泳、洗衣、烧烤、燃放秸秆、鞭炮等”、“在保护区内非法取土、种植莲藕等”现象时有存在。
  三、今后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监督指导作用,督促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全力推进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
  (一)加大宣传,营造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宣传湿地功能、效益及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在湿地公园重点区域和主要出入口,增设宣传牌,明确湿地保护范围。利用每年“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
  (二)夯实责任,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的职权责任,完善部门间的议事协调机制,形成管委会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普遍参与的湿地保护管理机制。同时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定期组织森林公安、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相关单位联合行动,全力保护湿地资源。
  (三)强化监管,严格实施赵氏河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逐步实施工程建设,优先开展湿地修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等基础性工作,防止重开发轻保护、过度开展旅游等活动;积极筹措资金,多方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湿地公园建设,扩大融资渠道,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步伐。
  (四)务实工作,全力保护管理湿地自然资源。配合指导新区管委会对湿地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查清核实湿地区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种类、分布和生态状况,湿地区域内及周边社会经济状况,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综合评价湿地资源及其利用现状,找出威胁湿地的主要因素,为有效保护湿地资源奠定坚实基础。
  (五)建管并举,积极探索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模式。正确处理好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关系,协调处理好湿地公园建设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关系,构建湿地公园社区建管并举机制,依法保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积极探索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模式,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


铜川市林业局

  2017年5月3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林业局              电话:3388131


网络编辑:蔡梦
信息审核:屈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