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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复函

铜林函(2017)69号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5-27 13: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林业局

类  别: A

签发人:贺满仓


樊娟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渭北核桃实验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第75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落实配套资金。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 〔2010〕2号)中规定“新建核桃标准园,省上每亩补助100元,市、县补助不少于100元;改造核桃低产园,省上每亩补助50元,市、县每亩补助不少于50元”精神,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将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列入区县财政预算,加大干杂果经济林建设中节水灌溉、晚霜冻防御、气象监测、专业实验室等方面科研经费的投入。
  二、争取项目资金,提升建设成效。加大对中、省相关项目的争取力度,把干杂果经济林建设与启动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重点项目相结合,发挥资金综合效益。重视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参与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增加核桃试验研发投入。
  三、争取资金补贴,支持技术研究。深入开展干杂果“提质增效”活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用于核桃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收集、试验、推广,用新技术支撑提质增效,为增产增收奠定基础。
  四、拓宽补贴渠道,解决生产困难。近年来,我市核桃挂果面积、产量逐年增加,每到核桃采收季节,阴雨天气多,造成核桃脱皮、漂洗、晾晒烘干初加工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及财政、农业部门争取,将核桃的脱皮、晾晒烘干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畴,实施财政补贴,调动果农购置核桃加工机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核桃采收及初加工能力,解决林农生产困难。

铜川市林业局
2017年5月11日




网络编辑:蔡梦
信息审核:尚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