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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
对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展“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排查的通告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9-06-24 17:1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对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展“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专项排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对我市范围内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展“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定义
  1.“校园贷”是指借贷平台未经有权部门审批,面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的行为。《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明确,“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
  2.“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借贷之名,诱导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
  二、排查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合作企业(含市外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含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三、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合作企业(含市外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含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是否存在高息发放贷款及“套路贷”现象,是否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是否存在威胁、侮辱借款人或暴力催收等行为。
  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因急于用款而忽视贷款过程中的“套路”。广大在校学生要合理吃穿用度,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可疑线索或遭遇“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金融活动侵害,应及时咨询举报。
  希望社会各界自觉抵制“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我市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共建和谐美好铜川。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举报,我办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9—3163221
  电子邮箱:tcsjrb@163.com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727031)

  特此通告。


铜川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      

网络编辑:杨小松
信息审核:杨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