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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8-03-21 15: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夯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持续扩大融资规模
  (一)强化货币政策引导。根据域内法人金融机构实际情况,提供不同期限的再贷款,最长不超过一年,可展期4次。按照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标准,引导机构满足考核条件,享受准备金下降1个百分点优惠政策,保证信贷供应规模。积极宣传并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牵头单位: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铜川银监分局)
  (二)推动信贷计划单列。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计入行业考核。根据《陕西银监局小微金融年度方案》要求,制定《铜川银监分局小微金融年度方案》,按月收集、监测工作动态,监测银行业机构信贷计划完成情况及“两增两控”(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完成情况,并定期通报,监测银行业机构“三个不低于”目标完成情况。在现场检查中将小微信贷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评价项目之一,督促银行业机构完成信贷计划。(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
  (三)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商业银行小微贷款不良率不超过年度不良率目标2个百分点,可不作为监管评级的扣分因素。在非现场监管中对各银行业机构的不良贷款率进行监测提示,督促各银行业机构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在年度考核中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
  (四)健全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
  1. 切实贯彻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铜川市政银企协同对接机制方案》,按季度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及时推进融资对接工作,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2.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企业融资需求库,每季度征集全市企业、项目融资需求,与市级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园区、景区建立融资需求征集机制;在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上将项目融资需求移交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由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推荐给各银行业机构;定期走访域内银行业机构,了解机构动态投向和现阶段的政策支持方向,以及项目在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3. 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有融资需求的项目分类管理,推荐给各银行业机构,督促机构对接项目,加快信贷投放,优先推荐对接手续完备、市场前景良好、符合银行业机构融资条件的项目,对不符合融资条件的项目加强培育、跟踪对接,按月统计融资情况。
  4. 市金融办负责根据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季度统计政银企对接数据,对银行业机构支持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联系市级部门,调整部门管理资金在银行业机构存放。
  5. 各银行业机构负责落实“主办行”制度,企业基本户的开户行必须首先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为企业提供财务管理、项目包装等指导,逐企业逐项目反馈融资对接进展。(牵头单位: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各银行业机构)
  (五)发挥中小企业转贷基金作用。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联系基金管理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转贷业务,监督市中小企业转贷基金运作。市金融办配合市财政局、基金管理公司加强与银行业机构的合作。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转贷基金企业库,按照工作程序开展转贷业务,根据企业转贷需求,及时服务企业。承贷银行履行续贷承诺书,及时足额向企业发放贷款,并配合监督企业及时归还转贷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各银行业机构)
  (六)推进发展普惠金融。严格执行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月度数据统计、季度检查和抽查。按照《铜川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7—2020年)实施意见》,坚持普惠服务、可持续性、创新发展、风险可控原则,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因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至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统领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农业局)
  二、推动信贷产品创新
  (一)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对缺乏抵押品但又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引导各银行业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大信用贷款使用。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投放力度,提高资金的可获得性,定期对“农地”抵押贷款进行评估总结。(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各银行业机构)
  (二)推广使用“诚信纳税贷”。对正常经营、依法纳税、信用级别A/B级企业,通过“诚信纳税贷”帮助企业生产经营周转。铜川银监分局组织合作银行推进业务开展,定期组织碰头会议,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拓展银税互动平台,将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银行业机构纳入合作范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向铜川银监分局、合作银行共享信用级别A/B级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宣传推广“诚信纳税贷”业务。(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银行业机构)
  (三)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拥有知识产权的科创类企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引导投贷联动试点银行通过“股权+债权”予以支持。市科技局向铜川银监分局、银行业机构提供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名录,做好银行业机构与科创类企业的沟通对接。(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银行业机构)
  (四)创新续贷融资产品。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鼓励已有“循环贷”产品的银行业机构推广产品支持企业,鼓励其他银行业机构积极研发“循环贷”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通报表彰“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到位的银行业机构。组织银行业机构之间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经验交流,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机构)
  (五)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推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组织辖内有信贷业务权限的银行业机构在平台注册,督促银行业机构指导其信贷客户在平台注册、上传应收账款信息、推送融资需求信息。引导和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与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以点带链、以链带面,形成有规模的业务模式和示范效应。积极推动应收账款主办行与政府采购中心对接,研发和提供适用于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产品。引导辖内各银行业机构加快应收账款融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3月深入区县、企业发放应收账款融资宣传资料,组织面对面宣传。适时组织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应收账款融资培训。(牵头单位: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铜川银监分局,各银行业机构)
  (六)加强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按照《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陕金融发〔2017〕9号)要求,制定《铜川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合理确定“担保机构、省再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地市财政”风险分担比例,引导辖内融资担保机构支持企业融资,帮助企业获得信贷。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争取省财政给予相应支持,配套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加强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建立“联合担保”“再担保”等合作模式。发挥陕西农担公司铜川办事处作用,降低农业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融资担保机构)
  三、合力降低融资成本
  (一)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严格执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定价要求,引导机构合理定价,按月监测利率执行情况。对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核查,督促各机构严格执行相关利率规定。(牵头单位: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铜川银监分局)
  (二)降低融资担保费用。引导各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机构对接合作意向,提供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决执行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的规定。市财政局对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进行补助,落实省级补助政策,切实降低融资担保费用。(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三)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公示机构信贷业务“七不准”与服务收费“四公开”接受监督,并作为日常检查重点项目,及时受理相关投诉。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公示公开融资产品及服务信息。建立“降成本”工作日常监测制度,在现场检查中将收费情况作为检查指标,引导银行降低服务成本。深入金融机构开展调研走访,了解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更好服务企业发展。(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机构)
  (四)推进企业多渠道融资。市金融办牵头制定我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企业多渠道融资政策,梯次化培育企业上市挂牌,推进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融资工具,提高非信贷融资占比,实现全方位融资。由市财政局对我市企业上市、挂牌不同阶段进行“事后补助和奖励”,落实省级相关融资贴补政策。(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全面提升融资效率
  (一)引导银行业机构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引导各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公示信贷业务流程和要求。通过小微金融服务专刊的形式,宣传推广好模式好方法,推动各银行优化审贷放贷流程管理。(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机构)
  (二)鼓励银行业机构开发线上金融服务。鼓励各银行业机构按照自身定位,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开展金融服务,提高服务便利度。(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机构)
  (三)鼓励银行业机构延伸服务。督促各银行业机构按照自身定位深入挖掘市场,延伸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银行下沉网点,下放一定额度的贷款审批权限;鼓励地方性法人银行根据实际规划增设机构网点计划,向基层增设机构网点,增加信贷资金供给渠道。(牵头单位:铜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各银行业机构)
  (四)拓展融资担保业务覆盖范围。政府性担保机构与各区县建立业务申报机制,在各区县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确保业务实现县域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融资担保机构)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铜川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各银行业机构、各融资担保机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持续推进全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切实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开展。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由牵头部门协调各配合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统筹开展,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各牵头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相关工作任务,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3月23日前报送市金融办。各牵头部门于每月底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金融办。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督查机制,由市金融办会同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和协调力度,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


网络编辑:胡佳毅
信息审核:胡佳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