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铜川市政务督查通报第10期

来源:市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7-02-08 16:3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月份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月份,办理网民留言135件,其中市长信箱122件,涉及25个单位,回复率100%;人民网留言13件,涉及8个单位,回复率100%。
  从来信分类看,住房保障10封(7.4%);物业服务13封(9.6%);道路交通21封(15.6%);环保生态16封(11.9%);民政救助4封(3.0%);劳动保障24封(17.9%);科教文化4封(3.0%);精准扶贫1封(0.7%);农村农业6封(4.4%);市场监督10封(7.4%);政府服务10封(7.4%);医疗卫生6封(4.4%);城市建设6封(4.4%);商贸旅游1封(0.7%);感谢信1封(0.7%);其他2封(1.5%)。
  从来信类型看,咨询类23封(17.1%); 投诉类79封(58.5%);谏言类17封(12.6%);求助类15封(11.1%);感谢类1封(0.7%)。
  二、办理情况
  1月份,从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来看,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职办理人员,完善了办理工作制度。办理质量和效率有了极大提升,对受理的群众来信能做到“有求必应,有诉必答”,积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例如市人社局,在收到群众来信后,立即联系写信人了解情况,积极调查办理,由被动办理转变为主动督办。
  三、存在问题
  部分承办单位在收到转办通知后,未能及时主动与群众沟通联系,或存在避重就轻、答复不实的现象,导致留言人电话质询;部分承办单位存在信件回复中表示与写信人已取得联系,但写信人反馈未曾联系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承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铜川市人民政府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坚持求真务实,抓好群众来信办理回复工作,切实解决网民反映的问题。二是承办单位在收到转办通知后,应安排专人调查核实,与写信人沟通联系,创造条件解决问题,严禁弄虚作假。三是承办单位办结信件后,应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回访,避免重复留言。 

附件

1月份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办理单位

办理回复(件)

办理单位

办理回复(件)

耀州区政府

20

市规划局

2

王益区政府

8

市交通运输局

11

印台区政府

9

市文广局

1

宜君县政府

1

市卫计局

7

市政府办公室

1

铜川矿务局

4

市发展改革委

3

市交警支队

5

市教育局

3

市新区管委会

25

市公安局

3

市公积金中心

1

市民政局

1

黄堡园区管委会

1

市人社局

6

市城市管理局

9

市国土资源局

1

药王山管理局

2

市环保局

2

市残联

1

市住建局

6

省信用联社铜川办事处

2

合  计

135


网络编辑:王力
信息审核:丁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