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9 10: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需要通过兜底实现脱贫的对象可以分为4大类:
  一是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或其赡养、抚(扶,下同)养义务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服刑、失踪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家庭。
  二是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三是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
  四是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民政部门的兜底保障政策主要有4项:
  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主要是对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这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支撑性政策,也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到2020年,所有无法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将通过农村低保政策进行兜底,实现脱贫。
  二是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主要是对农村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
  三是医疗救助政策。主要是对农村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就医诊疗费用进行补助(根据中央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将由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承接)。
  四是临时救助政策。主要针对群众遭遇突发临时困难时的救助。
  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农村低保共进行了两次提标,2016年10月,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年3015元,与扶贫线持平;2017年10月,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再次进行了提高,目前达到了每人每年3470元,稳定高于扶贫标准,需要补充的是,对于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特殊对象,我们在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实施了分类施保,对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20%到70%的比例增发低保金,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申请农村低保需的条件:认定低保主要有三个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具体概念是指:共同生活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它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的人员、现役军(警)官和士官、因特殊原因未办理户口登记,但有出生证明和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的新生儿。
  家庭收入主要包含4个部分:
  一是工资性收入。指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
  二是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餐饮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三是财产性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股息和红利、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等。
  四是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房屋、债权等。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低档农用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拥有两套(含)以上住房;拥有、租赁商业门面、店铺的、家庭实际财产状况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如何确保低保对象是需要保障的对象:2014年以来,低保申请全部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书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有效杜绝了村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申请受理之后,乡镇民政办在村委会的配合下进行100%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实地调查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财产情况,并对申请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入户调查完之后,乡镇民政办在村委会的配合下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对申请人申请材料所申明的情况及家庭境况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符合条件的上报区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区县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上报的申请、调查、评议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拟批准纳入的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做出书面批准决定,次月开始发放低保金,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
  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保障金额、分类施保等情况要在其居住地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保户保障政策:农村五保现在改称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具有铜川市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五保对象的救助供养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敬老院集中供养,另一种是分散供养。
  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6000元(其中现金不少于5800元),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5500元(其中现金不少于5300元)。
  供养救助内容:概况讲就是衣、食、住、医、葬、教,具体点讲:一是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可以通过发放实物或者现金。二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三是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五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保对象住院的报销比例比普通对象高5%,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而且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予以全额资助。四是办理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办理。丧葬费用按本市规定的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五是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对象,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给予教育救助;
  临时救急政策的标准:临时救助是对群众遭遇突发困难时救急解难的一项政策。主要是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实施的一项救助政策。
  根据救助对象类型及困难程度,临时救助标准分为七级,从1000元以下至8000元。具体实施那个标准要根据遭遇的困难程度来定。



网络编辑: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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