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6 19:1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主持人】王东胜: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您举办的《政策解读》栏目。我是主持人王东胜。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了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建军,就我市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政策做以简单解读。您好张主任,先和我们网民朋友打声招呼。
【嘉 宾】张主任: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政策解读”栏目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王东胜:嗯,张主任关于容错纠错机制,请您简单介绍下?
【嘉 宾】张主任: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主持人】王东胜:对容错纠错机制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呢?
【嘉 宾】张主任: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容错纠错机制”与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相辅相成。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党内纪律和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我们党在新形势下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防止不良作风和腐化堕落问题对党的侵蚀,坚决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容错纠错机制要求在管党治党过程中,既保护改革者、实干者,也决不宽容与放纵违纪违法者,侧重的是对真正干事者的保护和“正能量”的弘扬。所以说,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都是要求各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真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容错纠错机制”对从严管党治党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就必须改变原有思维方式,坚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重点,把握好标准、宽严有度,践行“四种形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帮助党员干部及时纠错改错、轻装上阵。三是“容错纠错机制”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回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繁重而艰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目的也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给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松绑。这项机制的运用,必将有效的调动广大干部谋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凝聚发展共识,进而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发展。
【主持人】王东胜:我市印发的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有哪些特点?
【嘉 宾】张主任:我市印发的《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并经2016年8月2日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2016年8月3日,以铜川市委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的。主要有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创新实施原则。我市《实施办法》适用的范围不仅包括党政干部,还包括企业事业和农村社区党员干部。
  二是结合铜川实际,明确容错情形。我们在省上《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区县、市级部门的意见,在容错情形中,将省上《办法》第一条和第九条合并为第一条;把第二条中“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修改为“在深化改革创新实践中,经民主决策程序,主观上出于公心、行为上没有谋私”;把第三条“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修改为“无明确限制,按程序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阳光运行,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把第四条“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修改为“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破解发展要素保障瓶颈或开展重要活动”;把第五条“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修改为“在管理服务工作”,并增加了“但未谋私利、未优亲厚友”的条件;增加了第九条“在处理长期缠访、闹访或疑难信访问题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但仍出现非法越级上访的”和第十条“在重大公务或招商引资活动中,为推动铜川发展,未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且情节轻微的”等内容,既贯彻了省上文件精神要求,又充分结合了铜川的实际情况。
  三是细化容错程序,强化操作流程。我们在省上《办法》提出的“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三个环节的基础上将程序细化为“申请、核实、认定、反馈、报备”五个环节,并对每个环节内容、时间节点进行了明晰,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对象、受理部门以及出现复杂情况时应该采取相应措施。
  四是着眼干部教育,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我市《实施办法》参照警示训诫的做法,制定了“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种措施,更加充分地体现了早纠正、早提醒、早预防的纠错要求。
  五是立足挽救干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我们将省上《办法》中的三项措施增加修改为四项。第一条“对查无实据或者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修改为“消除负面影响。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负面影响,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第二条对查处诬告的行为增加了“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的方式;第三条“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解释和说明,客观公正处理”修改为“公正核查处理。充分听取容错单位或个人的解释说明,申请容错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进行作证和辩护,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增加第四条“容错教育并重。建立容错教育回访机制,坚持谁容错谁回访的原则,由受理机关对容错免责对象进行回访教育,容错免责对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跟踪管理,防止容错免责对象频繁出现容错情形”。
  六是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明问责机关的纪律。我市《办法》中创新的增加了第八条严明容错纠错纪律,并从全面从严治党、鼓励保护创新、把握容错界限三个方面对本条进行了具体说明。
【主持人】王东胜:请张主任详细介绍一下,哪些情形可以容错?
【嘉 宾】张主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可以容错:一是符合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因实际工作环境复杂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二是在深化改革创新实践中,经民主决策程序,主观上出于公心、行为上没有谋私,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偏差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三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无明确限制,按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阳光运行,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四是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破解发展要素保障瓶颈或开展重要活动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五是在管理服务中,因着眼提高效率容缺受理、容缺审查,但未谋私利、未优亲厚友,工作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六是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形成遗留问题、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七是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八是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九是在处理长期缠访、闹访或疑难信访问题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但仍出现非法越级上访的;十是在重大公务活动或招商引资活动中,为推动铜川发展,未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且情节轻微的;十一是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十二是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
【主持人】王东胜:嗯,那么容错的程序是什么?怎样进行纠错?请张主任详细介绍下。
【嘉 宾】张主任:容错的程序有五步:
  一是申请。相关单位或个人认为符合容错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启动问责程序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是核实。受理机关或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容错情形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核查了解申请容错单位或个人实施行为的具体背景、目的、过程和后果,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对于情况复杂或存在争议的,受理机关可报经同级党委、政府同意后,组织相关人员听证论证。
  三是认定。核实结束后,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规定为准绳,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对于不符合容错情形的,受理机关或部门在核实结束后1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一时难以定论的,可以暂缓作出决定,一般暂缓时间不超过3个月,期满后给予结论性意见。
  四是反馈。受理机关或部门在容错认定结论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属于免责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是报备。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及时将认定结果报同级党委、政府,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纠错主要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形采取措施,进行纠错:
  一是警示提醒。立足于事前防范,对工作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以询问、告诫为主要内容,给予提醒警示,完善制度机制。
  二是诫勉督导。立足于动态监督,针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和具体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工作失误和决策偏差,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定期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给予适当诫勉。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
  三是责令纠错。立足于保护挽救,对已经造成的错误事实,由问责机关作出免责认定的同时启动责令纠错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向纠错对象发送纠错通知书,说明纠错事由,提出纠错要求,责成纠错对象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措施,监督整改一般为2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主持人】王东胜:我市在推进容错纠错工作中有哪些好的作法?
【嘉 宾】张主任:主要做了三项工作: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2016年10月,市纪委组织召开了全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推进座谈会,邀请了5名市级党代表、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纪委、市新区纪工委、部分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村干部40余人参加,全方位探讨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了解区县和市级部门容错纠错工作推进情况,征求了对《关于深入推进<铜川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的具体意见》的修改建议,通过探讨交流,打开心结,充分释放干部干事创业、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精神动能,并在《铜川日报》刊登了全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工作推进座谈会发言摘登,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推进氛围。
  二是细化操作流程。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细则,制定了容错纠错工作流程图,细化容错情形和容错程序的步骤和环节,并建立了登记审批、分析研判等制度,确保容错纠错工作规范开展。同时,为了促进基层工作规范化开展,我们还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区县、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工委)每半年要向上级纪委报送容错纠错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存在的问题等,不定期听取本单位容错纠错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同时,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工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进联系点,定期了解容错纠错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并督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专题材料上报容错纠错领导小组,切实保证容错纠错机制有效开展。
  三是保证工作效果。据统计,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容错纠错精神处理21人,经对案件再次梳理,其中比较典型的6起;市委组织部运用容错纠错办法处理4人。2017年上半年全市共运用容错纠错精神案件6件7人。今年市纪委在全市开展“聚焦主责,助力发展”纪律督查行动,在“围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开展纪律督查”内容中,将省委“三项机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导,督促基层规范容错纠错工作程序,严格报备、定期报告和分析研判,促进工作规范化;并对办结的容错纠错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提高容错纠错工作的导向性,真正使容错纠错机制成为党员干部敢于负重、敢于作为的“护身符”。
【主持人】王东胜:对于深入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下一步还有哪些加强的措施和办法?
【嘉 宾】张主任:对于深入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我们下一步将在四个方面加压加力:
  一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市委将推进容错纠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作为对党员干部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的错误,按照《办法》要求,本着对党员干部教育、关心和爱护的目的,加强监督管理,科学实施容错纠错。
  二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纪委每半年对各区县部门就容错纠错机制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和查阅有关资料的形式,详细了解各级各部门容错纠错机制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情况、党委(党组、工委)及其负责人履行容错纠错工作职责情况、主动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情况、制度完善和实践创新、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等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市委、市纪委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容错纠错工作抓得不得力,致使容错纠错责任空转或者工作停滞的区县和市级部门,按照《问责条例》相关规定追究区县、部门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真正使容错纠错工作落地生根。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研判机制。市纪委建立了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召集,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市纪委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共同参与的容错纠错联席会议机制,通过集众智,多角度的探讨和研判,达到准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的目的,切实提高容错纠错工作的精准度和执行力。今年6月,市纪委召开容错纠错机制联席会议,对4个区县14起拟容错纠错案件进行了讨论与研判,最终对5起案件予以容错纠错,对9起案件因依据不充分不予以容错纠错,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主持人】王东胜:好的,感谢张主任的详细解答,相信通过这次的解读,广大网友对我市容错纠错机制政策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本期的政策解读到这里就结束了,回看我们的节目视频,您可以登陆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嘉 宾】张主任:再见!

网络编辑:刘媛
信息审核: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