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代开发票事宜相关程序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4 22: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主持人】冯玉龙: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举办的《政策解读》栏目。我是主持人冯玉龙。大家都知道发票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日常经营或消费活动都要与发票打交道。但在实际生活中,还有许多人对发票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铜川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建武做客节目现场。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发票?发票具体有哪些作用。赵局长您好,欢迎做客我们的“政策解读”栏目,先跟我们观众朋友打个招呼。
【嘉 宾】赵局长: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上午好!对于发票,可以说是我们大家一个既熟悉又陌生事物。说熟悉是因为在日常生活几乎每个人要与发票接触;说陌生是因为很多人对发票并不完全了解。那么什么是发票呢?发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及从事其他 经营活动时取得的应税收入为对象,向付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发票主要有三个作用: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主持人】冯玉龙:那现在国税发票有哪几种类别呢?
【嘉 宾】赵局长:目前主要有两大类别的发票:分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 普通发票。
【主持人】冯玉龙:明白了发票这么重要。那么,在日常生活中,企业或个人使用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嘉 宾】赵局长: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基本原则是合法、真实。具体来讲,开具发票时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不得为他人、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等等。
【主持人】冯玉龙:实际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可能没有领取专用发票,但又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是不是可以到国税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呢? 
【嘉 宾】赵局长:是的。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发票代开人员确认纳税人已按申报单上的税额缴纳税款后,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在其报送的申报单上注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加盖印章。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主持人】冯玉龙:那如何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嘉 宾】赵局长:国税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为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录入申报信息。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再开具发票。
【主持人】冯玉龙: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在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有时候商家会推辞说暂时没有发票或者其他理由进行拒绝,赵局长这属于违规行为吗?
【嘉 宾】赵局长:消费者消费后有权也应该向商家索取发票,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是典型的发票违规行为。消费者可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其实,在日常消费中,还存在许多发票违规行为,如消费后商家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发生业务不符;发票上未加盖收款商家发票 专用章;消费后商家以白条或收据代替发票提供给消费者;路边发放小卡片非法代开发票;消费者索取发票时商家加收手续费才提供发票等等,遇到这些现象,消费者都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举报。
【主持人】冯玉龙:消费者该怎么向税务部门举报发票违规行为呢?
【嘉 宾】赵局长:消费者在消费后应主动索取发票,若遇违规使用发票行为,请注意保管好相关消费凭证,及时进行举报。有关国税发票的问题,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登录铜川市国税局门户网站进行举报、投诉、咨询。 
【主持人】冯玉龙:对于商家发生发票违规行为,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呢?
【嘉 宾】赵局长:对发票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拒开发票、以收据代替发票等一般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代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等严重的违规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持人】冯玉龙:我们经常在路边或者停车场的车门上看到小卡片,写着可代开发票,这些代开的发票是合法有效的发票吗?
【嘉 宾】赵局长:路边发放的代开发票小卡片提供的代开发票业务是非法的,所开具的发票是不合法发票。
【主持人】冯玉龙:可以从哪些渠道查询国税部门发票真伪信息?
【嘉 宾】赵局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查询国税发票信息,一是网站查询,登录陕西省国税门户网站(http://www.sn-n-tax.gov.cn),链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二是税务机关查询,您可以持发票联原件到税务机关查询发票的相关信息。
【主持人】冯玉龙:说到发票辨伪,最近铜川国税推出的普通发票摇奖活动挺火爆的,能介绍一下吗?
【嘉 宾】赵局长:为提高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的积极性,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堵漏增收。铜川市国税局每月5日-15日对上月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公开摇奖,消费者取得的由铜川市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从事餐饮住宿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商品零售的纳税人开具的,经税务机关查询平台校验通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可以参与摇奖。
【主持人】冯玉龙:消费者最关心的是中奖金额吸不吸引人呀!
【嘉 宾】赵局长:有奖发票共设置八个等次的奖项,分别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300元、500元和800元。通过铜川日报、铜川国税局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公布发票中奖信息。同时在市内各个办税服务厅设置兑奖窗口,纳税人可就近兑奖。
【主持人】冯玉龙:在生活中时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向商家索要发票时,经常被告知开票需要另缴税款,请问是这样吗?
【嘉 宾】赵局长:消费者向商家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需另外支付商家涉及的增值税税款,商家要求消费者缴纳税款再开具发票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可以对商家的行为进行举报。
【主持人】冯玉龙:未加盖发票印章的发票合法有效吗?
【嘉 宾】赵局长:商家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上加盖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为无效发票,以其他印章代替发票专用章无效。
【主持人】冯玉龙:消费者向商家索取发票有时间和金额上的限制吗?
【嘉 宾】赵局长: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并支付款项的同时,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收款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当场开具发票,收付双方可约定领取发票时间。消费者向商家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并支付款项,即可向商家索取发票,索取发票不受消费金额的限制。
【主持人】冯玉龙:如果收款方无法向付款方提供发票,可以由付款方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吗?
【嘉 宾】赵局长:税务机关仅接受收款方的代开发票申请,付款方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主持人】冯玉龙:赵局长,像有些单位变更了单位名称,旧发票专用章能否继续使用?
【嘉 宾】赵局长:纳税人办理单位名称变更后,需到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刻章单位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专用章备案手续,停止使用旧发票专用章。
【主持人】冯玉龙:有的公司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已收到税务机关责令认定通知书,但公司不想申请认定,能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嘉 宾】赵局长:根据有关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超过标准且未在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 的,不得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告知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认定申请的纳税人,视为“逾期未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并按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持人】冯玉龙:在无法确认发票的真伪时,上网也查不了,怎么办?
【嘉 宾】赵局长:如您对发票真伪仍有疑问的,可持发票原件到我市各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发票真伪鉴定。
【主持人】冯玉龙:对有奖发票我相信很多观众都很感兴趣,赵局长,是不是所有的发票都有机会拍奖?
【嘉 宾】赵局长:不是这样的。消费者取得的由铜川市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从事餐饮住宿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商品零售的纳税人开具的,经税务机关查询平台校验通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才可以参与摇奖。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参与摇奖。
【主持人】冯玉龙:好的,谢谢赵局长的详细解答,相信通过这次的解读,广大网友对代开发票事宜相关程序也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今天的政策解读到这里就结束了,回看我们的节目视频,大家可以登陆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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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