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中省市脱贫攻坚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0 16: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主持人】冯玉龙: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的《政策解读》栏目,我是主持人冯玉龙。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印发已经一年过去了,社会各界对脱贫成果非常关注。今天我们邀请来了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王其伟,就我市贫困对象脱贫退出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做以解读。您好王局长。
【嘉 宾】王局长: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冯玉龙:王局长,作为贫困户,对贫困退出的条件是非常关注的,能不能给大家先简单的介绍一下我市制定《贫困退出实施意见》的背景和过程?
【嘉 宾】王局长:贫困退出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贫困退出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市认真研究文件精神,在积极组织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铜川市脱贫退出实施意见》,充分征求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印发实施。
【主持人】冯玉龙:那么,脱贫退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有什么限制吗?
【嘉 宾】王局长:贫困对象范围包括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区县,脱贫退出的条件也不一样,具体地说
(一)贫困户脱贫有4个条件: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2500元);
  2.有安全住房;
  3.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
  4.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二)贫困村脱贫退出有7个条件:
  1.贫困发生率低于3%;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
  3.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
  4.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5.有安全饮水;
  6.电力入户率达到100%;
  7.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三)贫困区(县)脱贫摘帽有7个条件:
  1.贫困发生率低于3%;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
  3.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比例达到97%;
  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
  5.电力入户率达到100%;
  6.有安全住房农户达到97%;
  7.97%以上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主持人】冯玉龙:恩,那退出的时候程序都有哪些?
【嘉 宾】王局长:按照自查申请、交叉检查、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通过信息系统监测、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入户访谈等方式,对脱贫退出进行核查评估认定。
(一)贫困户退出:
  1.村“两委”结合上年度脱贫计划,组织村民民主评议,提出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征得拟退出贫困户同意后,初步确定脱贫退出贫困户。
  2.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按照贫困户的脱贫退出标准,调查收集上年度贫困户信息数据,核实认定贫困户家庭有关情况。
  3.对初步认定脱贫的贫困户,在村内公示7天,无异议的向乡(镇)申报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有异议的再次组织核查认定后,在村内进行公示。
  4.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对各村申报退出的贫困户全面交叉核查,最终确定年度脱贫退出贫困户。
  5.县级成立核查组,对有脱贫任务的乡(镇)、村实施入户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当年脱贫户数的10%,每个乡(镇)不少于30户,核实准确后,在扶贫信息系统中脱贫销号。
(二)贫困村退出:
  1.乡(镇)结合上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各村“两委”负责人民主评议,提出脱贫退出贫困村名单,征得拟退出贫困村“两委”同意后,初步确定脱贫退出贫困村。
  2.乡(镇)按照贫困村的脱贫退出标准和指标要求,调查收集上年度贫困村脱贫信息数据,核实认定贫困村脱贫退出名单。
  3.对核实认定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在乡(镇)和该村公示7天,无异议的向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脱贫退出贫困村名单,有异议的再次组织核查认定后,在乡(镇)进行公示。 
  4.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各乡(镇)申报退出的贫困村开展核查,审定年度脱贫退出贫困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5.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各区(县)贫困村脱贫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评估认定为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县级政府批准退出,在扶贫信息系统中销号。
(三)贫困区(县)退出:
  1.各区(县)结合上年度脱贫计划,按照贫困区(县)的脱贫退出标准和指标要求,调查收集贫困区(县)脱贫退出信息数据,自查自评本区(县)脱贫退出结果。
  2.自查自评达到脱贫退出标准的区(县),向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脱贫退出。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初步认定脱贫结果,报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查认定。
  3.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报请脱贫退出贫困区(县)开展核查,认定脱贫退出贫困区(县)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4.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检查评估后认定为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区(县),由省政府批准退出。
【主持人】冯玉龙:还有其他方面需要说明的吗?
【嘉 宾】王局长:还有需要强调的一点就是激励政策方面,对按计划脱贫的贫困区县,一次性奖励专项扶贫项目资金300万元。对脱贫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各项扶持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都保持不变,确保其脱贫状态稳定、不返贫。
【主持人】冯玉龙:2016年我市脱贫攻坚取得的主要成效有哪些?2017年的目标是什么?
【嘉 宾】王局长:2016年,我市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具体要求,选好结合点,找准突破口,打好主动仗,落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84亿元,2016年全市共实现脱贫28154人、退出贫困村98个,完成年初任务的134%和117%,贫困对象脱贫精准度达到98.15%,群众满意度达到99.22%,实现了脱贫攻坚的首战胜利。2017年目标任务是实现脱贫1.4万人、退出85个贫困村、宜君县脱贫“摘帽”。
【主持人】冯玉龙:如果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其他方面的政策需要了解的话,我们还有哪些途径可以便捷的为群众提供帮助?
【嘉 宾】王局长:为了方便贫困群众咨询政策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我们开通了铜川市扶贫开发局网站,也开通了“铜川扶贫”微信公众号和12317政策咨询电话,欢迎关注、咨询和监督,在这里也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冯玉龙:感谢王局长的精彩解答,本期的政策解读到这里就结束了,回看我们的节目视频,您可以登陆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嘉 宾】王局长:各位网友,再见!




网络编辑:刘媛
信息审核: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