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5 18:0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主持人】冯玉龙: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的政策解读栏目,我是主持人冯玉龙。近期大家都在热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个话题,对于什么是独生子女,什么情况才能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在哪里办,需要什么资料?对于网友的这一系列问题,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党印宁,为大家解读“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相关政策,您好党局长。
【嘉 宾】党局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冯玉龙:党局长,什么是独生子女?
【嘉 宾】党局长:按照2016年5月26日修订施行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以后,实行全面两孩政策,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主持人】冯玉龙:嗯,那政策颁布以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再生育的,奖励需要退回吗?
【嘉 宾】党局长: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此前已享受奖励的不退还。
【主持人】冯玉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具体符合办理对象包括哪些?
【嘉 宾】党局长:根据省卫生计生委陕卫指导发〔2016〕134号文件的规定:夫妻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未违反生育政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2、夫妻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3、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4、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5、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6、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主持人】冯玉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机构在哪?
【嘉 宾】党局长:夫妻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主持人】冯玉龙: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嘉 宾】党局长:基本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人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个人1寸照片5张,对于情况较为复杂,长期不在本地的,还需要提供相关婚育情况证明。针对个人办理证件时的各种不同情况,需提供所需的其他资料。
【主持人】冯玉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嘉 宾】党局长:申请人可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网站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或去社区领取,如实填写后将上述办证所需资料一并交由村(居)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向夫妻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将及时发证,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
【主持人】冯玉龙:近期有很多网民在论坛及市长信箱提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补办和收养子女是否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像这种特殊情况都有哪些呢?
【嘉 宾】党局长:特殊情况如:1、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原证件继续有效。3、独生子女年龄在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4、原办理证件中,有手工填写的出现名字等相关信息错误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原办证机关进行更改。
【主持人】冯玉龙:证件办理有截止时间吗?
【嘉 宾】党局长:按照省上最新的政策,为满足广大群众需求,将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时限,2017年1月1日以后仍可继续办理,而且今后,凡是符合办证条件的,可随时申请办证。也请符合条件需要办理的群众合理的安排时间,避免出现扎堆办理的情形。
【主持人】冯玉龙:领证后婚育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呢?
【嘉 宾】党局长: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主持人】冯玉龙:名称不一样的证件效力一样吗?
【嘉 宾】党局长:不同时期,不同地方领取的《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只是名称上有区别,只要婚育情况没有发生变化,证件依然是有效的,不需要更换或重新办理。
【主持人】冯玉龙:感谢党局长的详细解答,相信通过此次访谈,广大网友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相关政策也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对自身生育方面的规划也更加从容。党局长想对网民朋友再说点什么?
【嘉 宾】党局长:恩,最后,还是希望符合生育二孩的家庭能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合理的安排再生育,祝愿每个家庭都能和谐幸福,健康快乐。
【主持人】冯玉龙:好的,回看我们的节目视频,大家可以登陆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嘉 宾】党局长:各位网友,再见!

网络编辑:刘媛
信息审核: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