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特种设备监管 确保安全运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9 17:1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主持人】贺梦娇: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铜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制作的“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梦娇。本期节目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铜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谷西堂。谷局长,欢迎您!请先跟我们观众朋友们打个招呼。

【嘉 宾】谷局长: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有机会通过“在线访谈”和大家进行交流。在这里,我首先代表全市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质监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贺梦娇:好的,也谢谢您能光临我们的演播室。第一个问题呢,我想问一下您:咱们质监部门的职能都有哪些呢?

【嘉 宾】谷局长:好的。铜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省关于质量监督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质量的宏观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除此之外,我们还承担着一项很重要的安全工作,也就是综合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督工作。

【主持人】贺梦娇:对。您说到这个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是什么一个意思呢?而且,目前特种设备状况如何?请您简单的给咱们介绍一下。

【嘉 宾】谷局长:特种设备听起来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但它有其特定的内涵和范畴。它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八大类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质监部门对纳入目录的特种设备实施监管。目前我们执行的特种设备目录是质检总局2014年新修订的目录。目前,我们全市特种设备一共有2621台(件)。其中,锅炉229台,压力容器616台,压力管道34条102个单元,电梯在用的是1171台,起重机械478台,客运索道3条,大型游乐设施6台,另外,我们还有各类气瓶14418只。多年来,我们铜川市没有发生过特种设备重大事故,万台设备死亡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低于省、市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 

【主持人】贺梦娇:好的。取得这样的安全成绩,一定是我们长期依法监管的结果。请您谈一谈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现行都有哪些法律法规?

【嘉 宾】谷局长:好的。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6月份,习近平总书记以第4号主席令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该法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从此,特种设备形成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五个层次:一是法律,也就是《特种设备安全法》;二是法规,有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还有我们陕西省颁布的《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是行政规章,比如说质检总局115号令发布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154号令发布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等,再比如为了加强完善我省电梯安全监管,省政府也曾颁布《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是安全技术规范,就是我们常说的特设规(TSG),主要包括各类特种设备技术规程、规则,比如《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等;五是一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引用到特种设备监管上。这些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共同保障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我们质监监察人员的职能也就是通过宣传贯彻这些法规标准,来实现全市特种设备的有效监管。 

【主持人】贺梦娇:的。我们都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那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上,我们具体都有哪些安全管理措施?

【嘉 宾】谷局长:一是靠制度监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建立了一整套的特种设备监管制度。拿电梯监管举例来说,这里就有电梯制造许可制度,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注册登记制度,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故障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以及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等。这些制度形成了设备由生产制造到安装、再到使用一直到最后报废的一个闭环监管模式,从而从制度上保证了设备在有效监控内运行。二是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我们会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这里有几种方式:一种是基础性的安全检查,也就是全年“全覆盖”的安全大排查,总的要求是我们每年对每个使用单位至少安全检查1次,对全市重点监控单位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另一种方式就是集中式的安全检查,为了确保在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比如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给全市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还有就是专项整治,比如我们今年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电梯安全大排查”和“3-4月份电梯安全大检查大督查活动”,4月27日,为了汲取“4·25”照金煤矿事故的经验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们又迅速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通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能在较短时间内有效地发现并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安全宣传。特别是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强化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群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我们利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六五”普法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专题法规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今年我们就购买《特种设备安全法》、《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5000余份,印制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画册10000余份进行免费发放;同时通过电视、电台、网络、微博等传媒方式进行宣传,普及特种设备法律和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强化应急处置工作。2015年12月25日,我们市政府重新修订并印发了《铜川市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应急预案》,这次预案的修订将进一步有效预防我市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发生,对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具有指导作用;此外,我们积极推进电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一方面去年9月底,我们出台了《关于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倡导和鼓励各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电梯责任保险;今年3月份,我局电梯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投入使用,电梯发生困人事故后,被困人员可以通过拨打96333应急救援电话,快速妥善获得救援。五是构建齐抓共管监管格局。去年元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11月,省政府督查室就该《意见》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还进行了专项督查。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我们正着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落实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的共治格局。具体工作上,我们正在申请市政府出台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铜川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建议市政府组织开展对各区(县)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逐步建成我市特种设备安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提高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主持人】贺梦娇:好的。谷局长,在您的阐述中,说了很多关于咱们电梯安全方面的一些情况。今年以来,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全国各地电梯安全事故,可以说电梯的安全已经成为了大家讨论的热点。那么在电梯安全方面,您能给我们分享些什么?

【嘉 宾】谷局长:电梯,作为一种垂直交通工具,现在已经和大家生活密不可分。全国各地的电梯事故,特别是今年1月29日和3月1日西安连续发生2起和电梯相关事故,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质监系统为此也组织开展2次地毯式的电梯安全大检查,总体来看,我们铜川市的电梯安全形势还是比较平稳的,我们有史以来,没有发生过电梯的伤人事故,也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但是电梯目前确实是事故、故障高发,群众举报和投诉、媒体关注度比较高的这样一类设备。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电梯如此的质量安全问题呢?这里我想和大家多探讨几句: 一是咱们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有关电梯的设计配置计算方法,在现实操作中还不能够客观的反映实际的使用需要,造成建筑设计在审批时候的电梯配置数量、容量、设计速度等等有时候达不到实际使用的需要,导致有一部分电梯超负荷运行,留下隐患;二是有一部分建筑开发项目,比如回迁房、安置房等,开发商在进行电梯采购招标的时候,为了降低成本,一般会选择配置比较低、价格便宜、质量相对一般的电梯,也给投入运营后的正常管理、维保和使用带来了困难;三是使用单位在管理中的问题。特别是房屋装修阶段疏于管理对电梯造成了较大伤害,埋下隐患。四是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无论是物业服务单位、还是其他的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使用管理的安全知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有些比较低,管理制度不健全、规定措施不落实不到位、安全经费投入也不足。五是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问题。电梯维护保养市场不规范,由于维护保养收费完全市场化,维保单位之间低价的业务竞争,加之维保配件质量也是参差不齐等等原因,也是引起电梯质量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

【主持人】贺梦娇:好的。那么针您说的这些电梯质量安全存在这些问题,咱们监管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嘉 宾】谷局长:针对电梯运行安全各个环节的措施、责任、制度等等不完善的问题,如何使各行业、各单位在电梯安全领域预防和治理形成合力,这就需要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构建多元的共治格局。在这里,我们各级政府是做了大量工作的:第一,前面我们提到,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求,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就要强化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职责、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落实质监部门的专业监察和技术支撑职能、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还要加大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第二,我市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意见》。今年3月份,我们局里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协调指导住建、卫计、交通、商务、旅游等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内电梯安全大检查活动,有效地落实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电梯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市政府部门间齐抓共管这种格局可以说初步形成;第三,市质监局近年来特别重视电梯安全工作。2015年,我们就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今年又延续大会战模式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攻坚战活动,分五个阶段逐层推进,对全市在用电梯逐台进行安全风险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电梯"逐台进行风险评估,落实整改措施。特别针对电梯管理薄弱的"三无电梯"(没有物业管理、没有落实维保单位、没有维修资金),报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对安全状况较差的老旧电梯,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更新改造。同时,我们积极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的投诉案件,全市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在这里,我还想进一步提醒广大群众,平常使用电梯至少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电梯、特别是住宅电梯的产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我们每一位业主应该像爱护自家的设备一样爱护公用电梯;第二,电梯是相对比较精密而且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机械、电气设备,住宅装修是对电梯伤害比较厉害的一个时期,各位业主在装修使用电梯上料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物业制度和要求,合理使用电梯,避免电梯“胎里带病”;第三,就是文明乘梯、安全乘梯。当乘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不要惊慌,要保持冷静,应通过轿厢内操纵盘上的警铃按钮(也就是黄色按钮)向值班室人员报警,或者拨打96333应急救援电话,不要通过扒开轿厢门等方式出去,这样是最容易发生危险的,应该耐心等待专业电梯维保公司的救援。 

【主持人】贺梦娇:好的。刚才在您的阐述中听到了一个数字,96333,您简单的介绍一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嘉 宾】谷局长:电梯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是省质监局2015年启动并且在2016年着力推进的一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我们铜川电梯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就设置在我们市质监局。主要承担全市电梯96333应急救援电话的接警和电梯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今年的3月10日启用以来,我们铜川市局监控中心一共处置电梯困人、故障报警33起,受理群众投诉建议12起,解救被困乘客38人,每起救援处置都迅速规范,没有发生电梯安全事故。

【主持人】贺梦娇:好的,非常感谢谷局长这么详细的回答。下面我们进入到第二个版块,来到网友提问的环节。我们看看,很多网友已经在咱们的网站上面问了一些咱们质监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问题,我们看一下第一个问题。有网友提问:我是一名铲车司机,我的司机操作证2014年就到期了,请问我怎么办证? 

【嘉 宾】谷局长:这位网友朋友提的是一个涉及到我们行政许可的问题,也就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核发。首先我来回答这位网友的问题,我们前面谈到,特种设备监管实行目录管理,我们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设备实施依法监管。现行的我们质监部门监管的目录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于2014年10月30日以第114号令公布的。在这个目录里,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不属于质监部门监管的特种设备。所以,这类人员不纳入我们监管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范围,当然我们局里也不予发证。实际上,特种设备在我们质监局目录管理之外,有好些设备是我们不管理,但是它不一定不属于特种设备,比如说火车、船舶、冶金设备、化工设备、矿山设备等等,这些都不在质监部门监管的目录范围之内,但是它由它们的行业主管部门来实施监管。在这里,我还想就当前我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发证工作给大家解释一下。当前,我们铜川市,因为我们地域面积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对也比较少,所以,我们市还没有一家取得许可资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经市政府同意,咱们市质监局于2015年12月和西安市特种设备协会签订协议,由西安市特种设备协会来负责我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当然,西安市特种设备协会是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资质的。为了便于全市群众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取证,我们要求西安市特种设备协会在铜川设立了报名点,地点就在咱们铜川煤矿机械制造厂(煤机厂),电话是0919-2102747,同时我们在年初将西安市特种设备协会的全年考试计划公布在我们局网站上方,以便广大取证单位和群众查询。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一些规定可以进一步咨询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是0919-3182685。 

【主持人】贺梦娇:好的,谢谢谷局长这么详细地回答。我们看一下第二个问题。这位网友就提到了:我所住小区的电梯已经超过定期检验时间几个月了,但是一直都还在使用,每次乘坐电梯的时候,都非常担心,和物业沟通过几次也没有用。我想咨询一下,遇到这种情况问题,该怎么办?我们有什么投诉的渠道?

【嘉 宾】谷局长:根据《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电梯使用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申请。没有经过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受业主委托,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网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当向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要求物业公司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年度定期检验。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区(县)质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刚才说到的96333进行举报和投诉。 

【主持人】贺梦娇:好的,感谢谷局长!我们这一期的网友提问环节到这里就结束了,还有一些没有解答到的问题,我们会在线下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帮您解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对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在这里感谢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监管方面所做的卓越成绩。再次感谢谷局长做客我们“在线访谈”栏目,为我们大家普及相关知识,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期节目不见不散! 

【嘉 宾】谷局长:再见!


网络编辑:刘媛
信息审核: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