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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窑文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关于工业促投资稳增长激活力的意见

来源: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12-06 15: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耀文管发〔2018〕号

耀州窑文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关于工业促投资稳增长激活力的意见


管委会各部门、单位,直属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工业促投资、稳增长、提质量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提升基地经济发展水平,激发基地企业生产经营活力,努力实现追赶超越,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提质增效激发活力

(一)支持水泥企业开发新产品,当年新增加品种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10万元。

(二)对重点产业、现有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实施技改项目进行奖补;企业开发高新产品,且当年销售收入突破2000万元,在市区奖补的基础上,管委会奖励1万元。

(三)鼓励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及规上工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产品进行建设、生产,管委会将根据合同金额进行奖励补助。

(四)鼓励企业扩大产销,基地规上工业企业自行举办产品促销会,每场次参加人数达到500人的,在市区奖励的基础上,管委会给予5000元的办会补助资金;支持基地企业工业类名优产品在市域外新开设专营店,每开设一家,在市区级补助的基础上,管委会奖励企业2万元。

(五)利用“互联网+”建立网络销售平台,依据基地规上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基地分别依次补贴平台建设运营费用5万元、3万元、1万元。

二、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对基地规上企业当年取得30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融资贷款,按期完税的,在享受市区级财政贴息政策的同时,管委会按照企业获得市级财政贴息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5万元)进一步进行补助。

三、加强规上工业企业培育

对当年新增规上企业,在市区级奖励的基础上,基地管委会奖励3万元。对基地规上企业生产经营良好,未发生安全、环境事故,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且较上年增长10%-20%的,奖励企业5000元、统计人员1000元;较上年增长20%-30%的,奖励企业1万元、统计人员2000元;较上年增长30%-50%的,奖励企业2万元、统计人员3000元;较上年增长50%以上的奖励企业3万元、统计人员4000元。

四、狠抓项目建设

(一)对当年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奖励项目建设单位5万元,超计划进度30%的,奖励项目建设单位10万元。对当年建成项目且贡献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按序时完成项目进度的,奖励包联单位3万元。

(二)鼓励租赁标准化厂房进行项目生产经营。入驻基地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前3年内免收租金,从第4年起至第5年,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收上缴情况,基地管委会将进行租金减免补贴。

(三)在基地新建的陶瓷类项目投产且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文化旅游类项目营业收入达800万元的,基地管委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加大创业创新力度

(一)支持企业委托高校定向培训陶瓷专业人才及陶瓷专业学生创业,陶瓷专业毕业生在基地陶瓷企业工作两年以上,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基地投资陶瓷企业的,管委会帮助申请办理10万元以内小额贴息贷款相关手续,并免费提供办公用房(不超过三年)。

(二)利用基地大师创意园孵化基地工作室从事陶瓷产业研发、制陶、培训学徒等工作,每年工作室使用率在80%以上的,经管委会认定,可免去租赁费用(最多不超过五年)。

(三)支持基地内企业、个体利用微博、直播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陶瓷产品营销推广及耀瓷小镇宣传,主播粉丝达到5万人以上的,企业产品营销公众号粉丝达到8万人以上的,管委会将根据宣传内容和条数给以3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




耀州窑文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网络编辑:贺佳博
信息审核:芦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