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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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印发《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5-30 16: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行业监管单位:
  按照市安委办印发的《铜川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铜安委办发〔2019〕34号)要求,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5月30日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铜川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等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推动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宣传启动日为6月3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月12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深入做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的宣传。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6月3日,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安委办在《铜川日报》刊登的文章和市级领导发布的电视讲话,对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活动期间,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在《铜川日报》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专题栏目刊登一篇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体会文章。各单位要在重点场所、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标语,通过举办图片展、企业现场观摩、利用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等方式,同步启动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月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对《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宣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宣传《铜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通过局网站等媒体报道全局系统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和单位。各单位要邀请专家对重点部门进行安全会诊,特别是燃气经营企业要定期对本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强化问题导向,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企业安全发展大讨论;各企业要组织在班组、车间开展 “一述两清”活动和“我为企业提建议”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6月12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局属各单位和各行业监管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举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通过现场咨询、情景模拟、文艺节目展演等形式,拓展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局属各单位和各行业监管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规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高各单位、各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各供水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学校”、“进农村”,广泛宣传用气、用水知识常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局属各企业要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燃气、供排水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及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企业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燃气、市政维护作业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开展融媒体、全媒体的宣传,并结合实际,在场(厂)站、车间、生活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提示、公益广告,悬挂安全宣传标语。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开展一次城市内涝应急处置演练;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各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各燃气行业监管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使用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准备。
  (七)积极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各单位广泛动员,按照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大赛,紧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主旋律,通过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创作形式,巧妙、生动地体现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选送工作,局属各有关单位、各行业监管单位不少于两幅(张)。
  (八)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由局办公室牵头开展全局系统夏季安全用电、公共聚集场所安全排查;由局园林科牵头开展全局园林设施安全排查;由局市政管理科牵头开展市政基础设施、亮化设施安全排查;由局市容环卫科牵头开展环卫保洁、垃圾场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安全排查;由局公用事业科牵头开展一次燃气安全、危化品使用安全排查。各牵头科室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办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行业监管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属各单位和各行业监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局属各单位和各行业监管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燃气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认真研究本企业的宣传活动,加大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沟通信息,及时总结。局属各单位和各行业监管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加强信息交流,对“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宣传亮点活动以及“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送。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宣传的重点内容,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要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做好每周活动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报送工作。
  请局属各单位和各行业监管单位于5月31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和工作方案、计划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前报送一周内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2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活动期间视频和图片资料。


网络编辑:李涛
信息审核:刘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