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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6-12-29 10:4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16〕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当前已临近岁末年初,加之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增多,给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冬季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要坚持把煤矿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把煤矿非法违法、超层越界开采和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矿害作为整治预防重点,落实盯守措施,实施全覆盖检查;要严格停产停工管理和复产验收,节日期间停产停工的矿山企业要逐个登记,建立台账,严防利益驱动擅自违法组织开采;要狠抓建筑施工领域、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对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改、分包转包、非法违法运输、连片集中销售等行为;要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行为;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要严格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热、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取暖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到大检查不间断、不终止。要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检查表,实行对表检查,重点检查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前一阶段大检查大整治查出隐患的整治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查漏补缺,逐项理出隐患清单,逐项砸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集中力量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治到位。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市、区县、企业三级隐患清单,按照“一患一策一档”要求,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式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修订完善熟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加强预防性检查。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网络编辑:慕 明
信息审核:唐吉祥